爱尔眼科医生名誉维权案,网络大V被卸下光环
在网暴爱尔眼科8个月之后的2022年3月28日,广州爱尔眼科医院的李剑华医生终于收到了其名誉维权案的民事判决书。这一案例中被告,就是所谓的网络大V“我是佩儿”陈某。
(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让我们看看这份一审判决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法院一审认定,网络大V陈某构成对李剑华名誉权及肖像权的侵犯,判令陈某停止侵害、删除相关案涉言论、消除影响,并在微博账号“我是佩儿”首页连续60天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在百度账号“我是佩儿”连续15天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李剑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陈某还需赔偿李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财产损失共计6万余元。
原来,李剑华是一名资深眼科医生,于2005年12月16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被告陈某是一名微博粉丝超过200万的“网络大V”,还曾受邀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自从2021年7月起,陈某就在新浪微博、百度及知乎等平台上通过其账号“我是佩儿”多次公开发布不实言论,并将李剑华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挂在网上,陈某在没有查证核实的情况下,直呼“曝光”李剑华“违法行医”“连医生资质都没有”,并声称李剑华“伪造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毕业证”,且未经李剑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开其照片。
这些致使李剑华医生在诊疗时,多位患者诘问其是否具有医师资质,原先良好的医患信任关系被打破不说,患者更是不敢进行原定的治疗方案,更有甚者直接要求更换主治医师。在医院内部,也是议论纷纷。种种压力之下,李剑华医生出现了睡眠障碍,以及轻度抑郁倾向。
这就有些不厚道了,也不知陈某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这么做?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又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明白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权利,但更有发言应当坚持的法律红线。这些问题值得反思。
事实上,通过法院庭审调查,陈某发布的相关言论均无证据予以佐证。反观李剑华医生,在向法院提交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据材料之后,均得到了法院的采信。最终,法院经查明事实后判决认为,陈某未经合理查证,通过微博等公众平台肆意诽谤,其行为具有相当的主观过错。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言论自由越来越高涨,但这同时也为越来越多的谣言攻击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就促使着我们的法律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提醒着广大微博用户,在发表涉及他人名誉权的事实陈述或意见表达时,应遵循合理查证、客观评价,不能任意夸大、歪曲或借机贬损、侮辱他人人格。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否则触及法律红线,都将只能是自食其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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