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两老”人员离任不离心
近期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提高农村离任“两老”的相关待遇,这是上级统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对离任“两老”人员的关心,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稳定村级干部队伍,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和谐建设。我们要将这个宝贵资源利用起来,加强对农村离任“两老”的关心关爱以及重视程度,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强沟通交流,鼓励“发挥余热”。要结合村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党员谈心交心做到推心置腹。上级党组织与离任“两老”之间做到全覆盖,特别是对落选的、“理想包袱”较重的“两老”人员,在谈心交心中,引导他们放下包袱,树立顾全大局的观念,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鼓励他们继续担任所属支部书记(委员)、村务监督委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职务,真正做到“职退心不退、岗离志不离”。
发挥智力优势,参与“基层治理”。各村党组织将监督议事能力强、原则性强的离任村“两老”推选为村级事务管理的专职监理,根据他们的年龄、特长、兴趣等情况,设立两委议事监督、政策落实监督、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和干部作风监督等小分队,对村“两委”重大事项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现任村“两委”成员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让他们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有效促进村干部行为的规范化和村务的民主健康运行。
加强关心关爱,做好“后续衔接”。上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两老”人员信息档案,做到老干部状态心中有数,对出现的各类状况能及时掌握并妥善处理。除每年春节、“七一”期间对农村“两老”人员走访慰问外,做好换届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摸底,对孤寡独居和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要做好服务工作,上门做好离任“两老”统计、核实、认证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相关补贴以及组织关心送到位。同时,加大对离任“两老”人员的补助和帮助救助力度,在落实农村低保、困难党员救助、节假日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优惠政策方面,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向离任“两老”人员倾斜。(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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